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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基金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6 07:16:4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4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为了更好地提示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关于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基金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1月16日,自2024年1月17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汇添富睿丰混合(LOF)

  A类基金份额代码:501039

  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添富睿丰

  A类基金份额扩位证券简称:添富睿丰LOF

  C类基金份额代码:501040

  C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添富睿C

  C类基金份额扩位证券简称:添富睿丰LOFC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1月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并将按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相关业务办理

  本公司自2023年12月25日起暂停本基金在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本公司线上直销系统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场内申购业务,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2024年1月16日为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1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该日起,本基金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期限。

  五、重要提示

  1、自2024年1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注意。

  自2024年1月17日起,本基金停牌直至终止上市。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可以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如发生巨额赎回的,场内赎回申请还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有关业务规则办理。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若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清算。敬请投资者注意。

  2、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按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流动性风险。

  3、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

  网址:www.99fund.com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