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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鑫瑞灵活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2-08 10:44:21

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鑫瑞灵活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2月07日

送出日期:2024年02月0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金鑫瑞灵活 基金代码 002155

下属基金简称 国金鑫瑞灵活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7914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9月1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杜哲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1月12日

注:本基金于2023年3月20日增设C类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积极的证券选择,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本的长期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运行阶段的判断来确定投资组合中各大类资产的权重。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精选出具有内在价值和成长潜力的股票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本基金会深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和利率趋势,选择流动性好,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于2023年3月20日增设C类份额,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70%

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20%

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40%

注:本基金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间转换

所产生的风险、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无法完全规

避证券市场的下跌风险。2、本基金可投资于新股市场。3、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

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4、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

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

失。5、权证是一种高杠杆投资工具,在存续期间均会与标的证券的市场价格发生互动关系,标的证券市价

的微小变化可能会引起权证价格的剧烈波动,进而可能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

商、调解途径解决。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客服电话:4000-2000-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