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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3-16 06:07:47

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C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2 月 27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16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3614

下属基金简称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615

基金管理人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17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赎回

基金经理 张安格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2 年 3 月 17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8 月 5 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

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

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

或补充的,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

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

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

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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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的投

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利率走势、信用状况等的综合判断,并结

合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各类资产的

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本基金采

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

券投资策略、利率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投

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回购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见《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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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无申购费

赎回费

N<7 天 1.50% -

N≥7 天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1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和诉讼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证券账

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

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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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

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

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

担由于债券市场波动造成的风险。本基金可参与股票市场投资,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

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

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

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

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是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

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杠杆风险、再投资风险、波动性风险、股票投资风险等)、信用风险(债务人

违约风险、交易对手方违约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

的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

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s://www.f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