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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锦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4-04-10 06:03:11

方正富邦锦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4月9日

送出日期:2024年4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方正富邦锦利3个月定开基金代码020067

债券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每

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

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

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

人届时公告为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区德成

证券从业日期2012-01-04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

(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

债、政府支持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现金、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及国债期货等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

放期内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

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本基

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

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本基金的具体投

资策略包括: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2、类属配置

3、信用债投资策略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将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1、债券投资策略

2、流动性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注:详见《方正富邦锦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

(N)

M<100万0.30%

100万≤M<300万0.20%

认购费

300万≤M<500万0.10%

M≥500万500元/笔

M<100万0.30%申购费(前收

费)100万≤M<300万0.20%

300万≤M<500万0.10%

M≥500万500元/笔

N<7日1.50%

赎回费

N≥7日0

本基金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30%

托管费0.10%

销售服务费-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

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及

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无法完

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

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

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

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等。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运作,投资人需在开放期

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进行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

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

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

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

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锦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锦利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锦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