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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降低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2024-04-25 10:14:08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29日起降低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A类份额的年管理费率由1.00%调整至0.60%,年托管费率由0.20%调整至0.15%,Y类份额的年管理费率由0.50%调整至0.30%,年托管费率由0.10%调整至0.075%。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章节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

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

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

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中除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

外部分的1.00%的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Y类基

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Y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中除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外部

分的0.50%的年费率计提。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

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中除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

外部分的0.60%的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Y类基

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Y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中除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外部

分的0.30%的年费率计提。 ……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

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中除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以

外部分的0.20%的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Y类基

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Y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中除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以外部

分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

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中除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以

外部分的0.15%的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Y类基

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Y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中除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以外部

分的0.075%的年费率计提。 ……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调整,自2024年4月29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因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将相应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敬请投资者根据年龄、退休日期和收入水平选择合适的养老基金。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