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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2024-04-25 10:14:12

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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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4 月25 日

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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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6

四、清算情况............................................................. 8

五、备查文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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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募集已于2020 年7 月2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1574 号文准予注册,自2021 年2 月3 日起《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

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

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 年2 月3 日。2024 年2 月3 日,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满3 年,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及基金托管人复核,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日终(即2024 年2 月3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 亿

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拟终止

《基金合同》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上述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详见2024 年2 月4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24 年2 月4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4 年2 月4 日成立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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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A 类份额基金简称银华巨潮小盘价值ETF 发起式联接A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10561

C 类份额基金简称银华巨潮小盘价值ETF 发起式联接C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1643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巨潮小盘价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 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

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2 月3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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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20 年7 月24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74 号文准予注册,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21 年1 月11 日至2021 年1 月29 日期

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 年2 月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

金份额总数为23,630,393.57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2021 年2 月3 日至

2024 年2 月3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

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 年2 月3 日。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及基金托管

人复核,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日终(即2024 年2 月3 日日

终),本基金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

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拟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上述事

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2024 年2 月4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

的《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

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24 年2 月4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4 年2 月4 日成立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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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4 年2 月4 日至2024 年3 月21 日止。

2、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银华巨潮小

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报中国

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

日(即2024 年2 月3 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

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2 月3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货币资金1,375,585.49

存出保证金927.97

交易性金融资产19,495,852.74

应收清算款1,263,334.16

应收申购款81,4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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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22,217,101.00

负债:

应付赎回款1,563,092.59

应付管理人报酬48.45

应付托管费9.69

应付销售服务费11.85

其他负债25,235.46

负债合计1,588,398.04

净资产:

实收基金21,299,784.63

未分配利润-671,081.67

净资产合计20,628,702.9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22,217,101.00

注:报告截止日2024 年2 月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21,299,784.63

份,其中银华巨潮小盘价值ETF 发起式联接A 基金份额总额20,719,796.20 份,基金份额

净值0.9686 元;银华巨潮小盘价值ETF 发起式联接C 基金份额总额579,988.43 份,基金

份额净值0.966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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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算情况

自2024 年2 月4 日至2024 年3 月21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2024 年2 月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无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927.97 元,其中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37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9,495,852.74 元,以上基金

投资于清算期间均已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20,388,660.61 元,已于

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2024 年2 月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1,263,334.16 元,

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2024 年2 月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81,400.64 元,其

中应计利息为人民币4.03 元。其中应收申购款本金部分81,396.61 元已于清算期内划入

托管账户。剩余应计利息人民币4.03 元将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

以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所

有。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2024 年2 月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48.45 元、应付

托管费人民币9.69 元、应付销售服务费人民币11.85 元,以上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本基金2024 年2 月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5,235.46 元,包括

应付审计费人民25,000.00 元和应付赎回费人民币235.46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235.46 元

已于清算期间支付,剩余应付审计费将由本基金于清算期结束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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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2 月4 日(清算开始日)至2024 年3

月21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1.利息收入(注1) 4,407.66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注2) 892,807.87

3.其他收入(注3) 3,635.53

清算期间收益小计900,851.06

二、清算期间费用-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900,851.06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24 年2 月4 日至2024 年3 月21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

款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成交金额减

去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估值总额和交易费用后的差额。

注3:其他收入系申请日期为2024 年2 月2 日的基金赎回和基金转出业务在2024 年

2 月5 日确认的基金赎回费收入及基金转换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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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2024 年2 月3 日(最后运作日) 基金净资产20,628,702.9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900,851.06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1,365,807.15

二、2024 年3 月21 日(清算结束日) 基金净资产20,163,746.87

截至清算期结束日2024 年3 月21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0,163,746.87 元。

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4 年3 月22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

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将于清

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根据《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含进入清算程序当日),不再

计提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表审

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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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