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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半导体量化选股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5-08 10:10:25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泰康半导体量化选股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半导体量化选股股票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476

契约型开放式

2024年5月7日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半

导体量化选股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半导体量化选股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泰康半导体量化选股股票发起式A

020476

泰康半导体量化选股股票发起式C

020477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份额级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份额(单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况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

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单

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单

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证监许可[2023]2768号

自2024年4月15日

至2024年4月30日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5月7日

216

泰康半导体量化选股股

票发起式A

40,937,120.51

7,983.18

40,937,120.51

7,983.18

40,945,103.69

0.00

0.0000%

0.00

0.0000%

2024年5月7日

泰康半导体量化选股股

票发起式C

4,263,419.27

1,104.64

4,263,419.27

1,104.64

4,264,523.91

0.00

0.0000%

0.00

0.0000%

合计

45,200,539.78

9,087.82

45,200,539.78

9,087.82

45,209,627.60

0.00

0.0000%

0.00

0.0000%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

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

基金管理人股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10,003,305.88

10,003,305.88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22.13%

22.13%

发起份额总数

10,003,305.88

10,003,305.88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22.13%

22.13%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

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年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

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

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18-95522

(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

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

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