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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4-06-03 10:03: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

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8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6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

公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混合A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858 011859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6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6月2日。经确认,截至2024年6月2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2024年6月3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

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5月31日

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24年6月3日的交易申请,同样不予以

办理。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本

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

期限。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

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分配基金财产,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

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ssencefund.com)查询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