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0125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目标日期2045年12月31日(含当日)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五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锁定起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次五年年度对日(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日为本年度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申购确认日(锁定起始日)起至申购确认日次五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跟随原份额锁定持有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6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6月25日。若截至2024年6月25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2024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6月18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办理。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4年6月25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将自2024年6月26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3、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