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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周期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11-06 07:07:11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周期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周期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222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1月0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 《中信保诚周期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周期优

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周期优选混合A 中信保诚周期优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269 022270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985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0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的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

位:户) 258

份额级别 中信保诚周期优选混合A 中信保诚周期优选混合C 中信保诚周期优选混合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

位:人民币元) 21,622,957.95 6,500,830.34 28,123,788.2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4,610.00 1,017.28 5,627.28

募 集 份 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1,622,957.95 6,500,830.34 28,123,788.29

利息结转的份

额 4,610.00 1,017.28 5,627.28

合计 21,627,567.95 6,501,847.62 28,129,415.57

其中: 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10,002,700.27 0.00 10,002,700.27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46.2498% 0.0000% 35.5596%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 -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0月

28日运用固有资金作为发起

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

为1000元,并自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发起资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

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的除外。

其中: 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0.00 50,024.75 50,024.75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0000% 0.7694% 0.177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2、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分母为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0,002,700.27 35.5596% 10,002,700.27 35.5596%

自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

发起资金认购的

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2,700.27 35.5596% 10,002,700.27 35.5596%

自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

发起资金认购的

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