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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12-12 15:13:31

1

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09年9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09〕98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09年11月26日正式成立运作。自2013

年10月11日起,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正式转型为广发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更好地服务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并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个

人养老金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13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

基础上增设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的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022965),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

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Y 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不得对

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售,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本基金Y类

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

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

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2

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

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投资

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

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

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本基金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比例限制,可与本基金其他基金份额不同。

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3.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2%

100 万元≤M<500 万元 0.8%

500 万元≤M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以豁免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

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Y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

N≥7 天 0

(3)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分别按照各自对应的年费率计提,具

3

体如下表:

年费率 A 类、C 类基金份额 Y 类基金份额

管理费 0.50% 0.15%

托管费 0.10% 0.05%

基金费用具体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等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

文件。

4.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收益分配方式

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A类、C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

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若A类、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选择,则默认

其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7.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一份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Y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8.Y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3-2622 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本基

金 Y 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4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基金的投资咨询及

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

意。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 Y 类基金份额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

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

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外,基金管理人相应修

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5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6

附件:《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

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

前 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

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以下简称

“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

简称“《指数基金指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

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

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广发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释 义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前 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

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以下简称

“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

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

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

简称“《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

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

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

同》”)。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安

排还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

释 义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颁布实施的《个

7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

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

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本基金 A 类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场内上市交易以及申购、赎回等相

关业务的登记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登

记结算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办理

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新增)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

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

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

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

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不时修订

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本基金 A 类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场内上市交易以及申购、赎回等相

关业务的登记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Y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相关

业务的登记结算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负责办理

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十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及

费率设置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A 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

务办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

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

费;C 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

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

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外和场内

两种方式。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在场

外申购和赎回。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

十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C 类和

Y 类三种不同的类别。A 类基金份额

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A 类基金份额

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Y 类基

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Y 类基金份额收

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

括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本基金 C 类

和 Y 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不得对个

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售,Y 类基金份

8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

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

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调整前

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

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

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

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

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调整前

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条件

具备的情况下,本基金 A 类、C 类基

金份额可以申请转换为 Y 类基金份

额;但 Y 类基金份额不能转换为 A 类、

C 类基金份额。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一、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

额可以办理场外申购与赎回。

1、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

公示。

2、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一、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

额和 Y 类基金份额可以办理场外申购

与赎回。

1、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

公示。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销

售机构可能存在不同。

2、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的

时间,与其他类别基金份额存在不同,

具体开始办理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新增)

……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技术条件具备

的情况下,本基金可对处于个人养老

9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

6、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

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

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

9、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

生上述(1)到(7)项暂停申购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

……

11、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A 类或 C 类基金

份额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

金领取期的投资者持有的 Y 类基金份

额开通“金额赎回”,具体办理方式详

见相关公告;

(5)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

量、比例限制,可与其他类别基金份

额不同;(新增)

6、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 A 类、Y 类基金份额收取

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

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本基金可以豁免 Y 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费用,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 Y 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9、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7)若本基金被移出中国证监会确定

的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本基金 Y 类

基金份额将暂停办理申购业务;(新

增,序号依次调整)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

生上述(1)到(8)项暂停申购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

……

11、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

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10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

基金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发生了巨额赎回。

(2)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巨额赎回的

处理方式

当出现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巨额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

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

顺延赎回。

三、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

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

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

择在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同一机

构的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

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

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四、转托管

……

本基金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

跨系统转登记。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

额仅能够实现系统内转托管。

……

六、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

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

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

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

承;……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

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三、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

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

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

择在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同一机

构的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

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

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条件具备的情

况下,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可

以申请转换为 Y 类基金份额;但 Y 类

基金份额不能转换为 A 类、C 类基金

份额。

四、转托管

……

本基金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

跨系统转登记。本基金的 C 类和 Y 类

基金份额仅能够实现系统内转托管。

……

六、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

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

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

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

承,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办理继承,

应当通过份额赎回的方式办理,个人

养老金相关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

11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

联系人:程才良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

金净值信息,确定 A 类及 C 类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路 3018 号 2608 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

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二、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廖林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十一部

分 基金

份额的注

册登记

二、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

机构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注册

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C 类基金份额注册

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二、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

机构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注册

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C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第十五部

分 基金

费用与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

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

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各类基金

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12

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

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

产净值,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

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

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

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

产净值,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所对应持

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净

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年

管理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

管理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所对应持

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

净值,若为负数,则 E 取 0。该类基

金份额所对应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

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为本基金持有

的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基金

资产净值与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占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的乘

积。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

费率为 0.50%,Y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

费率为 0.15%。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

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各类基金

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所对应持

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净

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年

托管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托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13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

净值-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所对应持

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

净值,若为负数,则 E 取 0。该类基

金份额所对应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

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为本基金持有

的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基金

资产净值与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占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的乘

积。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

费率为 0.10%,Y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

费率为 0.05%。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

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

第十六部

分 基金

的收益与

分配

四、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投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场内投资者的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

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

定。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

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

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 类基金份额的

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场内 A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

红,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

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

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八部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14

分 基金

的信息披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八)临时报告

……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八)临时报告

29、本基金被移出中国证监会确定的

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新增,序号依

次调整)

……

第二十五

部分 基

金合同内

容摘要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同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