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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2025-01-07 11:07:22

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 年 1 月 7 日

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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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5

四、清盘事项说明..............................................................................................................................................5

五、清算情况 .......................................................................................................................................................7

六、 备查文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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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46

号《关于准予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

批复》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090672_B18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生效。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

应日(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

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

自然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为 15,900,855.62 元,低于 2 亿元,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自 2024 年 12 月 14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

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由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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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永赢深创 100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39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

永赢深创 100ETF 发起式

联接 A

永赢深创 100ETF 发起式

联接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

013907 013908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许可[2021]3146 号《关于准予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止期间向社会公

开发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6,984,568.38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4,256 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自然日),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

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自然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为 15,900,855.62 元,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自 2024 年 12 月 14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

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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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377,359.45

结算备付金 26,862.04

存出保证金 5,009.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5,998.14

应收清算款 15,279,198.65

资产总计 16,194,427.63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261,933.5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0.00

应付托管费 39.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377.41

其他负债 31,101.06

负债合计 293,572.0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20,785,459.51

未分配利润 -4,884,603.89

净资产合计 15,900,855.6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6,194,427.63

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自然日),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

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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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

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有以下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

应当终止: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2 亿元的;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2、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4、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

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

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5、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6、相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发布的《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深

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

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

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的情形(即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4 年 12 月 14 日

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4 年 12 月 14 日。

3、清算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

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

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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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算情况

自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8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377,359.45 元,其中存放于托管账户人

民币 376,819.15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540.30 元。上述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将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后划入托管账户。截至审计报告日,银行存款应计利息人民币 540.30

元已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26,862.04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2,049.82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

利息人民币 11.57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

人民币 24,755.55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45.10 元。上述款项将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后划入托管账户。截至审计报告日,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人民币 11.57 元和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人民币 45.10 元已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9.35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142.98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

人民币 0.11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

人民币 4,859.00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7.26 元。上述款项将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后划入托管账户。截至审计报告日,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的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人民币 0.11 元和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人民币 7.26 元已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505,998.14 元,已于清算期间全

部处置变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 15,279,198.65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及 17 日划入托管账户。

2、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261,933.55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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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6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2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39.99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377.41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31,101.06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

币 7.90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5,828.16 元,

该款项将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后支付;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 15,000.00 元,该款项将

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后支付;汇划手续费为人民币 265.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和 17 日支付人民币 50.00 元,其余款项将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后支付;律师

费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该款项将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后支付。

3、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4年12月14日

至2024年12月18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483.13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注2) -1,085.0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注3) 1,270.00

清算收益小计 668.05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 -

三、清算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668.05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8日止清算

期间的利息收入,其中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457.97元、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6.00元、存出保证

金利息人民币1.15元和应收申购款利息人民币18.01元。上述款项将于2024年12月18日之后划入

托管账户。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划入托管账户。经基金管理人确认,截至划付清算

款前一日仍有未变现的资产(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及其利息、存出保证金及其利息),将

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垫付资金将于划付清算款前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2024年12

月1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属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将于清算期后的结息日或结算备付金与存出保证金调整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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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给基金管理人,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注2:投资收益系清算期间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处置该债券投资产生的差

价收入所致。其中,债券利息收入为人民币76.92元,卖出债券差价收入(卖出债券成交总额减

去所卖出债券的成本总额、应计利息总额与交易费用之和)为人民币-1,162.00元。

注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清算期间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所致,为原计入交易性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资收益的金额。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4年12月13日基金净资产 15,900,855.62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668.05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于2024年12月16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转出申请) 418,556.65

二、2024年12月18日基金净资产 15,482,967.02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将基金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5,482,967.02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

银行存款(不含应计利息)余额共计人民币 15,481,115.36 元。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上海证监局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

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分配。

六、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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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赢深证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在网站登载清算报告

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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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