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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丰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份额及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02-11 07:03:1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丰益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份额及调整 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丰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丰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2月11日起增设天弘丰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15615,C类基金份额代码015616,E类基金份额代码023416。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不少于7天但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增的E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2月11日起,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调整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将“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补充完善为:

  “4、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2025年2月11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2、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天弘丰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天弘丰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2025年2月11日起生效。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