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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消费精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5-02-26 11:10:36

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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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12 月 23 日证监许可[2021]4077

号文准予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

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

延续。”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01 月 25 日,其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

日为 2025 年 01 月 25 日。经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确认,截至 2025 年 01 月 25 日日终,本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 2025 年 01 月 26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为 2025 年 0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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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概况

基金简称 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47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5 年 01 月 25 日日终基

金份额总额 14,166,827.39 份

基金管理人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混

合发起 A

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混合

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750 014751

2025 年 01 月 25 日日终下

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2,949,531.71 份 1,217,295.68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把握消费主题相

关的行业投资机会,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二)股票投资策略:1.消费主题的

界定;2.行业配置策略;3.个股投资策略;(三)港股通标的股

票投资策略;(四)存托凭证投资策略;(五)债券投资策略;

(六)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八)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九)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

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

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

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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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3.1 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077 号《关于准予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1,609,316.80 元,业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100 号验资报告予以

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611,690.33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373.53 份基金份

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 10,000,450.05 份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

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基金合同》和《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并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C 类两种收费模

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6 个月持有期起始日指

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对于

每份基金份额,6 个月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 6 个月持有期起始日 6 个月后的月度对应

日。在基金份额的 6 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

出赎回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

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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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次级

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

行存款)、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其

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消费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消费服务

领先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20%+中债

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3.2 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2 亿元,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

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01 月 25 日,其生效之日起满三

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5 年 01 月 25 日。经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确认,截至 2025 年 01 月 25 日

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

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3 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

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于 2025 年 01 月 26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4、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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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体:兴华消费精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01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25 年 01 月 25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货币资金 4,198,832.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53,744.24

其中:股票投资 7,553,744.24

证券清算款 322,386.20

资产总计 12,074,963.30

负债:

应付赎回款 357.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329.42

应付托管费 1,721.55

应付销售服务费 321.67

其他负债 6,923.25

负债合计 19,652.9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166,827.39

未分配利润 -2,111,517.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55,310.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074,963.30

注:1.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01 月 25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14,166,827.39 份。

其中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0.8518 元,

基金份额总额 12,949,531.71 份;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8415 元,基金份额总额 1,217,295.68 份。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供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

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

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清算情况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清算期间自 2025 年 0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止,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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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

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5.1.1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人民币 4,198,832.86 元。银行存款及其应计利息总和

为人民币 121,634.74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 121,072.15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 562.59 元。

应计利息将于结息或者销户时收到。存出保证金及其应计利息总和为人民币 4,077,198.12

元,其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出保证金本金 2,358,772.50 元,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存出保证金本金 1,717,274.14 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出保证金本金 276.10 元;

应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商保证金利息 644.33 元,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商保

证金利息 231.05 元,应计利息将于结息或者销户时收到。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7,553,744.24 元,已于清算期

全部变现,相关证券清算款已划入存出保证金。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322,386.20 元,截至 2025 年 02 月 05

日该款项已全部收回。

5.1.2 负债的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357.07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01 月 27 日

支付。清算期间增加 2025 年 01 月 24 日发起赎回申请,2025 年 01 月 27 日确认的赎回申

请,合计应付赎回款人民币 18,029.44 元,已于 2025 年 02 月 05 日支付。截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0,329.42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02

月 11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721.55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02 月 11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321.67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02 月

11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6,923.25 元,包含预提的审计费、律师费。其

中,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 1,923.25 元,预提律师费为人民币 5,000.00 元,上述费用会于实

际支付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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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清算损益表

项目

2025 年 0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

(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211,471.91

1. 利息收入(注 1) 6,986.44

2.投资收益(注 2) 350,570.87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 3) -146,085.40

二、清算费用 14.26

其他费用 14.26

三、清算收益(损失)总额 211,457.65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5 年 0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

款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2. 投资收益主要包括自 2025 年 0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止期间的股票投资收益、

股票红利补税以及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等;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自 2025 年 0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止期间股票投资的估值

增值及其终止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5.3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01 月 25 日

基金净资产

12,055,310.3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11,457.65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5 年 01

月 27 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18,029.44

二、2025 年 02 月 24 日基金净资产 12,248,738.55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5 年 02 月 24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2,248,738.55

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收益和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和承

担。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未

到账的应收利息进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4 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

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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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 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 关于《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

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兴华消费精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