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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圆信永丰兴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13 07:14: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圆信永丰兴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圆信永丰兴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

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圆信永丰兴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圆信永丰兴益三个月定开债

基金代码:01528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9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

将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1)某个开放期届满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的;

(2)某个开放期届满后,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自2025年2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

若截至本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2025年3月14日)日终,本基金触

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上述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

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

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和转换等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2月14日发布的《圆信

永丰兴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基金定期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5年2月17

日(含)至2025年3月14日(含)。因此,若《基金合同》发生上

述终止情形,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

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

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

新,投资者可以登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tsfund.com.cn)或拨打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

务热线400-607-0088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