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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5-03-26 07:16:57

一、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德邦证券、东兴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德邦证券、东兴证券为海富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沪深300增强A/C,代码:004513(A类)/004512

(C类))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

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2025年3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在德邦证券、东兴证券各网点办理

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

时间等以前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tebo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dxzq.net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