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富国智盈稳进12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富国智盈稳进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将履行适当程序并在对本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后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的最后
运作日定为2025年3月28日,并于2025年3月29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智盈稳进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富国智盈稳进12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代码:01403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2个月的最短持有期
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0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5年3月28日日终且登记机构完成该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确
认后,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本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于2025年3月26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及其他
业务仍正常办理。2025年3月28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5年3月29日
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并
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计提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
托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
(一)本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
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二)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基金、证券的流动性
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五)根据基金合同,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可以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期限。
八、其他
(一)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
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适当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
的相关后续公告。
(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
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三)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
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