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5
年3月7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为准)。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
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
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5年3月5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19,440,067.00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11,849,64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0.95%,
达到本次大会有效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议案》(下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
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1,849,64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
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基于充分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考虑,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律师费、公证费)不列入基
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3
月31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
投票表决,根据2025年4月1日的计票结果,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
会决议及决议事项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2025年4月1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的复牌
本基金(基金代码:159685,场内简称:1000增强ETF天弘)已于2025年
4月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将自2025年4月2日上午10:30起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现有规定持续运
作,基金的投资、申购与赎回等保持不变。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
规定,继续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也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五、备查文件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六、附件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