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
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国联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联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
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4月3日起,调低国联恒泰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据此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托管费率
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3日起,调低本基金的托管
费率,托管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章节的约定:“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4)对基金
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本
次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部
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1、根据上述内容,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二、基金费用计
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表述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
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以双方
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后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
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以双方
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章节中“二、基金托管人”之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表述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
4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23.8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修改后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郑国雨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
4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91.6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3、根据上述修订的内容,对《基金合同》“第二十四
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同步进行更新。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
《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调低托管费率、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及相应
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变更后的托管费率将自
2025年4月3日起生效。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并更新基金托管
人信息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查询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有
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关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
法律文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