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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04-03 19:12:25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

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国联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联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

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4月3日起,调低国联恒泰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据此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托管费率

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3日起,调低本基金的托管

费率,托管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章节的约定:“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4)对基金

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本

次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部

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1、根据上述内容,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二、基金费用计

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表述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

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以双方

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后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

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以双方

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章节中“二、基金托管人”之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表述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

4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23.8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修改后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郑国雨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

4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91.6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3、根据上述修订的内容,对《基金合同》“第二十四

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同步进行更新。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

《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调低托管费率、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及相应

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变更后的托管费率将自

2025年4月3日起生效。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并更新基金托管

人信息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查询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有

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关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

法律文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