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基金托管人法定名称
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基金托管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
基金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其中基金托管人名称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已在3月18日的《关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变更基金托管
人的提示性公告》中对基金托管人变更情况进行了公告。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
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
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