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嘉实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嘉实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6568,C类份额基金代码:01656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嘉实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3月3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大会表决票送达起止时间从2025年3月4日起,至2025年4月3日17:00止(纸面表决票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及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4月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截止至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总计有28,444,741.38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4,436,474.5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75%,符合法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3,277,371.75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18,432.03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40,670.81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91.97%,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9,000元,律师费15,000元,合计24,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4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持续运作嘉实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本基金持续运作。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