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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开元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04-09 07:51:48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华泰保兴开元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保兴开元3个月持有债券发起

023317

契约型开放式

2025年04月08日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

泰保兴开元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华泰保兴

开元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华泰保兴开元3个月持有债券发起A

023317

华泰保兴开元3个月持有债券发起C

023318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份额级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元)

募集份额

(单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证监许可〔2024〕1826号

自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4月03日止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04月08日

1,955

华泰保兴开元 3 个月持

有债券发起A

75,305,918.01

376.91

75,305,918.01

376.91

75,306,294.92

10,000,097.23

13.2792%

认购申请日期为2025年

04 月 03 日,认购费率为

固定费用1000元/笔

14,005.25

0.0186%

2025年04月08日

华泰保兴开元 3 个月持

有债券发起C

588,143,175.41

119.21

588,143,175.41

119.21

588,143,294.62

0.00

0.0000%

-

1.00

0.0000%

合计

663,449,093.42

496.12

663,449,093.42

496.12

663,449,589.54

10,000,097.23

1.5073%

-

14,006.25

0.0021%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10,000,097.23

0.00

0.00

0.00

0.00

10,000,097.23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1.51%

0.00%

0.00%

0.00%

0.00%

1.51%

发起份额总数

10,000,097.23

0.00

0.00

0.00

0.00

10,000,097.23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1.51%

0.00%

0.00%

0.00%

0.00%

1.51%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不少于 3

-

-

-

-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huatai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认购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

  (3)本基金对于每份有效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有效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个月,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自锁定持有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才能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的第3个月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期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在进入开放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不会用于弥补投资者的投资亏损,发起资金持有期限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