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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浩祥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投业务的公告

2025-04-14 07:01:30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浩祥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南方浩祥3个月持有债券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70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3个月,在3个月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浩祥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南方浩祥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年4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4月15日

定投起始日 2025年4月15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南方浩祥3个月持有债券发起(FOF)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23983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 是

注:自2025年4月15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2日常申购、赎回、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

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

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3个月

(指日历月,下同)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

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期、持有期起始日及

到期日均视作与原份额相同。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含申购费),各销

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

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除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中“8.9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对

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请日(T日),在正

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

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

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每笔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3个月,在3个月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

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收取赎回费。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期、

持有期起始日及到期日均视作与原份额相同。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

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登记机构只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对应的到期份额赎回。若提交赎

回申请的份额超出到期份额的部分,登记机构对超出到期份额的部分将确认为失败;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6、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

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

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

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5定投业务

1、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

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

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

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

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

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5、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

购份额将在T+3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4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

7、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

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

售机构。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7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浩祥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南方浩祥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

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

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

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

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

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