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
定自2025年4月21日起,新增东方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5年4月21日起可在该一级
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1 520600 广发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汽车港股 港股汽车ETF
2 560780 广发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半导设备 芯片设备ETF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销售机
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
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