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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嘉实润泽量化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2025-04-23 07:47:4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嘉实润泽量化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以及《关于召开嘉实润泽量化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公告》,现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润泽量化一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嘉实润泽量化一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权益登记

日(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4月7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

行投票表决。大会表决票送达起止时间从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17:

00止(纸面表决票以公告规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及短信投票

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4月22日

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

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

见的基金份额不足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27,000元由基

金管理人承担。

二、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嘉实润泽量化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

2、《关于召开嘉实润泽量化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召开嘉实润泽量化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