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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5-04-30 07:01:00

申万菱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申万菱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04月28日

送出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申万菱信行业精选混合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4023

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行业精选混合

基金简称C基金代码C 024024

C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贾成东

证券从业日期2008年02月14日

注:基金类型为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结合宏观经济周期、中观行业景气度、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市场流动性

投资目标的趋势,判断并把握投资机会,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地方政府债等)、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

投资范围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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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现金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综合宏观、中观、微观三个角度布局投资机会,采用“自上而下”和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投资组合。根据经济周期的阶段,进行大类

主要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根据行业景气趋势的比较,选择重点配置的行业;根据上市公司

基本面、财务和估值指标,筛选具备性价比的优质标的;根据市场流动性的

状态,适当调整持股的风格。

6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25%×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

风险收益特征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

赎回费7天≤N

N≥30天0.00%

注: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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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类0.40%销售机构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

其他费用

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可在港股通机制下投资港股。本基金可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主要风险包括

港股价格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而导致系统性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和

不设个股涨跌幅限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较大;港股买卖每日结算的换汇操作导致汇率风险;港股通

规则变动、额度限制、投资标的调整导致错失投资机会或基金净值波动;港股的交易日与内地不同

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波动增大;交收制度以及交易日设定的不同,导致投资比例

超标或支付赎回款日期相对延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交易所制度的差异,可能导致所持个股遭遇非

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于金融期货,投资过程中因采取保证金交易,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可能

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市况急剧走向极端或不能如愿处理资产,

或因无法缴足保证金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国债期货因交割成本提高、可交割券流动性不足

或卖方未能如数交付而带来交割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其市值将会受到合约、标的物或市场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在极端

情况下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未能及时准备好足额的资金

或者证券,构成行权资金交收违约或者行权证券交割违约而存在一定的行权风险;因无法及时建立

或了结头寸,无法缴足保证金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4)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约、资产支

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进行提前偿付而导致的提前偿付

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5)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因融资业务具有杠杆效应,可能放大投资损失,且市场利率的变

动、外部监管等均会对融资业务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基金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

清偿债务或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追加担保物时将会面临强制平仓,因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

对手方证券公司因各种原因而没有或无法履行融资合同义务,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

此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

(6)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CDR交易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

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

修改。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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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存托凭证如退市,本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卖出基础证券、存托凭证无法公开交易或转让的

风险。此外,存托人可能向本基金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7)本基金可投资北交所。可能面临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等。

(8)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相比A股其他板块股票,将承担因上市

条件、交易规则、退市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其他风险还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税负增加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

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基

金进入清算期的相关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自动终止的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

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5、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将争议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