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惠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5月8日
送出日期:2025年5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惠嘉纯债 基金主代码 020301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惠嘉纯债A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020301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惠嘉纯债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020302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8月22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瑾懿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3月19日
基金经理 田元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2月22日
其他 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3)息差策略(4)个券选择策略(5)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3、衍生产品投资策略(1)国债期货投资策略(2)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4、现金头寸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8月22日正式生效;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惠嘉纯债A
收费方式
费用类型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
M<100万元0.60%
100万元≤M<300万元0.40%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0.20%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平安惠嘉纯债A/C
收费方式
费用类型持有期限(N)
/费率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
注:1、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收取方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平安惠嘉纯债C 0.3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8,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相关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
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平安惠嘉纯债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5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平安惠嘉纯债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8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3、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赎回需求的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摆动定
价、暂停估值、实施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
4、操作风险;5、管理风险;6、合规风险;7、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
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
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
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9、衍生品投资风险:(1)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2)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
10、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11、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12、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
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
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