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安荣配置两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鹰安荣配置两
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金鹰安荣配置两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金鹰安荣配置两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4月16日,会议投票表
决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2日17:00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
于调整金鹰安荣配置两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管理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2025年5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广东省广州市南方
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了公证,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
行了见证。
本次会议中,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共
计10,128,343.2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992%,不小于权益登记
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基
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0,000,000份基金份额回避表
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大会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共计128,343.25份,表决结果为:128,343.25份基金
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
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产品承担。本次
会议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10,000元,合计20,000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
议案,本次会议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
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关于调整金鹰安荣配置两年持有期债券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金鹰安荣
配置两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
管协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5月14日起正
式实施。《金鹰安荣配置两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
书》、《金鹰安荣配置两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相应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
四、备查文件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安荣配置两年持有期
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安荣配置两年持有期
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安荣配置两年持有期
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附件: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