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8号)批准,于2016年3月24日成立,基金管理人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起,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调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于2025年5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59-5531)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