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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5-22 11:02:18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长江乐享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江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5月22日起对长江乐享货币市场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长江乐享货币D类;基

金代码:024310)、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并对《基金合同》、

《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订。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D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原有基金份额保持不变。本基金将分设A类基金份

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与各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具体规则如下:

基金简称 长江乐享货币A类 长江乐享货币B类 长江乐享货币C类 长江乐享货币D类

基金代码 003363 003364 003365 024310

管理费率 0.33% 0.33% 0.33% 0.33%

托管费率 0.08% 0.08% 0.08% 0.08%

销售服务费率 0.25% 0.01% - 0.01%

增值服务费率 - - 0.50% -

D类基金份额不适用基金份额的升降级规则。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根据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安排,以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

息的实际变化,《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请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5年5月22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于生效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媒介。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就《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三、D类基金份额的开放安排

本公司将自2025年5月22日起开放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1、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

回费用。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

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的情

形时,或者发生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投资

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

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

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

化的情形除外。

2、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元,追加申购不设最低金额限制。

(2)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

额。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

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的

最低份额为0.0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在销售机构最低保留基金份额余额

为0.01份。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2)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申购份额

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0=100,000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的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赎回份额

的计算公式为:

①不收取赎回费的情况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0.00份,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00=100,000.00元

②收取赎回费的情况下:

如发生收取赎回费的情形,赎回费用应当从上述赎回金额中扣除,赎回费用的

计算方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本基金总份额×1%)×1.00×1%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25年5月22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与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相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申请方式

①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基金管理人开放式

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各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②已开立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

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

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日期

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申购日期。

(4)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申购金额,每期最低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

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应遵循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5)扣款方式

①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申购日期、申购金额扣款,

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申购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扣款是否顺延以

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实际申购日期为基金申购申

请日(T日)。

②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③具体扣款方式以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交易确认

本基金登记机构按照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

算份额,在正常情况下于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直接计

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

况。

(7)已申购份额的赎回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办理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在T+1工作日经有效性确认后,可

以自T+2日起(T为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办理基金的赎回。

(8)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①如果投资者变更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申购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普

通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10)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及计费方式与普通申购业务相同。基

金管理人已公告参加销售机构定期定额费率优惠活动的,本基金将依照公告内容及

各销售机构优惠活动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2)办理机构

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所有销售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销

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其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

四、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B栋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国华金融中心B栋19层

法定代表人:杨忠

联系人:邓凌雯

电话:021-65779555

传真:021-65779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6-866

网址:www.cjzcgl.com

2、其他销售机构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

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

息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客服电话:4001-166-866

网址:www.cjzcgl.com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章节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第一部分前言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第二部分释义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二部分 释义 5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四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第二部分 释义 58、C类基金份额:指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按照0.50%年费率计提增值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8、C类基金份额:指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按照0.50%年费率计提增值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该类基金份额不能升/降级为A/B类基金份额59、D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不计提增值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该类基金份额不能升/降级为A/B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1、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渠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以及开立证券资金账户等的不同,对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和增值服务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设A类、B类和C类三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不计提增值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不计提增值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按照0.50%年费率计提增值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1、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渠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以及开立证券资金账户等的不同,对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和增值服务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设A类、B类、C类和D类四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不计提增值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不计提增值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按照0.50%年

服务费。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费率计提增值服务费;D类基金份额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不计提增值服务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C类基金份额无自动升降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适用基金份额的升降级规则。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1、基金管理人简况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10-11单元法定代表人:罗国举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联系电话:021-68751267 一、基金管理人1、基金管理人简况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B栋19层法定代表人:杨忠注册资本:23亿元人民币联系电话:4001-166-86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1、基金托管人简况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牛锡明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1、基金托管人简况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任德奇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3、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具体如下: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3、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适用基金份额的升降级规则。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附件2:《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更新与复核的要求,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10-11单元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10-11单元法定代表人:罗国举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一)基金管理人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B栋19层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国华金融中心B栋19层法定代表人:杨忠注册资本:23亿元人民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牛锡明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任德奇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具体如下: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适用基金份额的升降级规则。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

率÷当年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