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盈安稳健优选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经与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5月28日起,对华安盈安稳健优选3个月持有期债券
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
基金份额,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华安盈安稳健优选3个月持有期债券
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次本基金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初始
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基金名称 E类基金份额简称 E类基金份额代码
华安盈安稳健优选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华安盈安稳健优选3个月持有债券(FOF)E 024334
3、本次增设的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内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3)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4、投资者可自2025年5月28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交易平台及其他
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二、基金合同等的修改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E类基金份额
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5月28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届时将相应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
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此次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修订基金合同,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