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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5-05-29 07:44:28

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5 年 4 月 15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5 年 5 月 29 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76 号文)准予募集,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4,709,108.06 份,包含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2,117.34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根据《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03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5 年 03 月 30 日。截至 2025 年 03 月30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5 年4月1日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简称: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发起

3、基金代码:A 类基金份额 015085,C 类基金份额015086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03 月 30 日

6、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 年 03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28,828,417.15份7、投资目标:主要通过投向核心消费主题相关股票,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8、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70%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 *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0%

9、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如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除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港股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10、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25 年 03 月 3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2025 年3 月30日资产:

货币资金 4,133,784.50结算备付金 13,896.91存出保证金 6,784.22交易性金融资产 15,774,598.96应收清算款 700,377.41资产合计 20,629,442.00负债:

应付赎回款 995,618.63应付管理人报酬 26,018.67应付托管费 4,336.43应付销售服务费 6,656.19其他负债 25,125.79负债合计 1,057,755.71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828,417.15未分配利润 -9,256,730.86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71,686.29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计 20,629,442.00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03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5 年 03 月 30 日。截至 2025 年 03 月30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04 月 01 日公告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约定:“本基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3 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3 月 30 日,自 2025 年 3 月31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 2025 年 03 月 31 日起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5年 03 月 31 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自 2025 年 0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5 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2、资产清算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133,784.50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4,133,375.34元,银行存款应计利息为人民币409.16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3,896.91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3,895.51元,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40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

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6,784.22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6,783.62元,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0.60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5,774,598.96元,其中股票投资为人民币15,774,598.96元。本基金于清算期间对全部股票投资进行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清算款合计为人民币15,505,334.05元,截至2025年4月14日已全部划入基金托管账户。(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700,377.41元,已于2025年3月31日已划入基金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995,618.63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3月31日完成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6,018.67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2日完成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4,336.43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2日完成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6,656.19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2日完成支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5,125.79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118.39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3月31日支付。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4,3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1日支付。预提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12,5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9日支付。应付佣金为人民币8,207.40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10日支付。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1、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5日止清算期间一、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2,030.64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2) 2,886,484.453、投资收益(注3) -3,174,714.264、其他业务收入(注4) 43.72收益小计 -286,155.45二、费用

1、其他费用(注5) 14,000.00费用小计 14,000.00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300,155.45注1:利息收入系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注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5日止清算期间股票交易时发生的损益结转。

注3:投资收益系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5日止清算期间因持有股票而产生的红利补税和卖出股票而产生的差价损失。

注4:其他业务收入系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清算期间的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收入。

注5:其他费用系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清算期间的律师费和账户维护费。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一、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3 月 30 日基金净资产 19,571,686.29加: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止清算

期间净收益

-300,155.45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款 1,040,502.32二、2025 年 4 月 15 日基金净资产 18,231,028.52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5年4月1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8,231,028.52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本基金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自本次清算期起始日2025年3月31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产生的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投资者承担。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03 月30 日至2025年 03 月 3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 8 层、10 层、16 层。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中欧核心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