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至臻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5月26日
送出日期:2025年5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至臻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 024469
下属基金简称 大成至臻回报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470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杜聪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至臻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基于对企业投资价值深入的研究,主要投资于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参与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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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权益、固定收益类等不同类别的资产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严格遵循从基本面出发的原则,综合评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精选投资品种,并严控个股风险。(一)资产配置策略(二)股票投资策略(三)债券投资策略(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五)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六)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七)股指期货的交易策略(八)国债期货交易策略(九)融资买入股票策略(十)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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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年费率0.6%、年费率1.20%或年费率1.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6%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以及与账户相关的网银等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根据每一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在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
终止的情形发生时确定该笔基金份额对应的管理费。当投资者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发生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下同),则按1.20%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
则根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
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扣除超
额管理费后)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若持有期间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
费率确认管理费;其他情形按1.2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国际竞争风险;6、上市公司经
营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三)信用风险
(四)本基金特有风险
1、参与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2、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3、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6、基金进入清算期的相关风险;
7、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
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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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
平。(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
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
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
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3)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
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
8、资金支付划转最小金额单位限制相关风险
本基金或有管理费的返还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情况及持有期年化收益率情况,若单笔基金份
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较小、持有期限较短,可能导致每笔基金份额对应的或有管理费金额过小。因此受
资金支付/划转时最小金额单位的限制,可能出现因或有管理费金额过小而无法实际返还划转的情形。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六)不可抗力风险
(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八)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
(九)汇率风险
(十)境外投资风险
(十一)启用侧袋机遇的风险
(十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至臻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5月23日证监许可
【2025】1106号文予以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大成至臻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至臻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
至臻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