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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6-03 15:01:09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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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5 月 30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6 月 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

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代码 017160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

持有混合发起(FOF)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7160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

持有混合发起(FOF)Y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1497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5 月 23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锁定持有期为 3 年,锁定持有

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

基金经理 邓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3 年 5 月 23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8 月 1 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

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注:2024 年 5 月 23 日起,本基金增设中欧颐享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Y 类基金份额。Y 类基金

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

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

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力求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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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

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

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

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 60%,其中权益

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 50%,投资比例

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40%-5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

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0%,投

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5%,投资于 QDII 基金和香港互

认基金的合计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2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

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

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

均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主要运用恒定资产配置比例策略来实现对目标风险的控制,

即通过静态的资产配置模型将风险维持在一定水平。在恒定资产配置比例下,基金管理

人会根据市场的运行情况、估值水平、再平衡等因素进行一定幅度的动态资产配置调整。

本基金是一只平衡型目标风险基金,在战略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原则上会以 50%的基

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为了确保资产配置的有效性,本基金会

采取战术资产配置策略作为有效补充,基于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导向、市场未来的

发展趋势以及各大类资产未来的风险收益比等因素,判断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之

间的相对吸引力,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大类资产配置的比例,权益类资产占比的区间因此

控制在 40%-55%的范围。

2、基金投资策略:对货币型基金,主要从基金规模、流动性、风险、收益率等层面进

行评估,以满足流动性管理要求为主。对于指数基金、ETF、大宗商品基金等被动管理

的公募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其配合市场、行业板块轮动等进行优选配置,增强投资回

报。本基金使用日最大跟踪偏离度、累计跟踪偏离度、日均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等指

标评估其投资风格、收益情况、波动性以及回撤等并考虑子基金的基金规模、是否是市

场基准指数、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因素,选择优质标的进行投资。

对于主动管理的公募非货币型基金,本基金通过基金评价研究机构推荐、量化指标筛选

打分等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初步分析,获得候选基金池。在候选基金池范围内,从多

维度对待选投资标的进行定性分析,并做出最终的投资决策。

关于混合型基金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从实际运作情况出发,通过计算混合型基金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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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定期报告中股票的投资比例而划分为过去四个季度季末股票仓位均不低于 60%的偏

股混合型基金、过去四个季度季末平均股票仓位均不高于 30%的偏债混合型基金及其他

混合型基金三大类。其中本基金在投资其他混合型基金时还将更加强调实际定性调研的

作用,以确保更加清晰的了解其配置方案、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偏股混合型基

金,由于其风险收益特征更接近股票型基金,因此本基金将偏股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

金并入一类进行优选。而对偏债混合型基金来说,本基金会相对更注重考查其业绩稳健

性及承担额外风险的性价比。

关于公募 REITs 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

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 REITs 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

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 REITs 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

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 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 REITs。

3、股票投资策略

(1)A 股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精选价值被低估的

个股,对公司的历史沿革、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前景、资产及权益价值等进行全面深

入的研究分析,反复推敲测算公司的合理价值。

(2)港股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个股研究方式,精选出具有投资价

值的优质标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0%+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4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

(人民币)收益率*3%+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收益率*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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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本产品于 2023/11 修改投资范围,增加公募 REITS 为投资标的。

注:基金增加份额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 万 1.20%

100 万≤M<500 万 1.00%

M≥500 万 100.00 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三年锁定持有期,三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Y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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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限(N)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 万 1.20%

100 万≤M<500 万 1.00%

M≥500 万 100.00 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三年锁定持有期,三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对于 Y 类基金

份额,在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情形下可豁免前述持有限制,具体安排及费率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中欧颐享平衡养

老目标三年持有

混合发起(FOF)

A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中欧颐享平衡养

老目标三年持有

混合发起(FOF)

Y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中欧颐享平衡养

老目标三年持有

混合发起(FOF)

A

0.15% 基金托管人

中欧颐享平衡养

老目标三年持有

混合发起(FOF)

Y

0.07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

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

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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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

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

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Y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0%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

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

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特有风险

1、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

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

2、本基金是养老目标基金,基金通过目标风险策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其中本基金投资

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 60%,其中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

为 50%,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40%-5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商

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

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5%,投资于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合计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各类资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的变化都将影响到本基金业绩表现和投资者长期养老目标的实

现,在极端情形下,本基金可能会出现本金亏损的情形。

3、投资于 Y 类基金份额的特有风险

(1)Y 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

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 Y 类

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2)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

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

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 Y 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

额的风险。

(3)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具有自愿参加、自主选择、自担风险等业务属性。本基金不保证本金、

不保证收益、追求长期收益。

4、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 3 年,基金份额在

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

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

风险。

5、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因此本基金所

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6、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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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

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

销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7、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

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可能暂停

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赎回业务。

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

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

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

风险。

9、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

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

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10、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

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影响本基金的资金安排。

11、本基金会面临基金价格变动的风险。如果基金价格下降到买入成本之下,在不考虑分红因素影响的

情况下,本基金会面临亏损风险。

1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但仍或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受资产支

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13、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或

称“联交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

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14、汇率风险: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

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

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15、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

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

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香港市场证券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

下限的规定,因此港股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沪港深三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

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

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券交易服务

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

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相关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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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

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

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

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

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16、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1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

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

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义务

及可能受到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18、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

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策略风险;

-其它风险;

-税负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

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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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