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关于南方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25-06-05 07:39:44

关于南方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

务指引》、《中国结算关于信用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产品试点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

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配套规则的规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交易需求,经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并获得同意,自2025年6月

6日起,南方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上证基

准做市公司债ETF;扩位简称:上证公司债ETF;场内简称:沪公司债;基金代码:511070;

以下简称“本基金”)可申报作为质押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本基金的标准券折算率参见

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公布的相关通知。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者,

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

8899)。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