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可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
算率管理业务指引》、《中国结算关于信用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产品试点
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交易型
开放式基金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及配套规则的规定,为更
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交易需求,经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并获得同意,自2025年6月6日起,平安中债-中高
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1030;基金
简称:平安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ETF;扩位简称:公司债ETF;以下简称“本
基金”)可申报作为质押券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基金的标准券折算率参
见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公布的相关通知。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fund.pingan.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
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
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