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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5-06-05 11:03:20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目录

1、重要提示.........................................................................................................2

2、基金概况.........................................................................................................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6

4、财务报告.........................................................................................................7

5、清算事项说明.................................................................................................9

6、备查文件目录...............................................................................................12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重要提示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176号予以注册,于2021年9月28日

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

截至2025年4月28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4月28日,自2025年4月29日起,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安排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公司

网站上的《关于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

告》。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4月28日,并于2025年4月29日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金

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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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0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4月28日)基金份额总额 17,093,534.4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混合A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029 013030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4月28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10,703,926.28份 6,389,608.14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努力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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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的分析研究,结合基本面、政策面、资金面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研判所处经济周期的位置及未来发展方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力争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精选行业和个股的策略。以公司行业研究员的基本分析为基础,同时结合数量化的系统选股方法,精选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其他策略包括: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股票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5%(人民币计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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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176号《关于准予嘉实睿享恒久添利12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21年9月13日起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1年9月28日

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369,510,364.96份基金份额。

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

行表决。

截至2025年4月28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4月28日,自2025年4月29日起,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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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报告

4.1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4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2025年4月28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7,463,656.99

结算备付金 3,256,611.12

存出保证金 6,120.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243,778.91

其中:债券投资 13,243,778.91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87,556.48

资产合计 36,157,723.69

负债和净资产 最后运作日2025年4月28日

负债:

应付清算款 0.24

应付赎回款 18,254,790.2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546.99

应付托管费 4,636.74

应付销售服务费 3,634.48

应交税费 7.36

其他负债 58,314.36

负债合计 18,339,930.4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7,093,534.42

未分配利润 724,258.85

净资产合计 17,817,793.2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6,157,723.69

注1:报告截止日2025年4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混合A基金份

额净值1.0477元,基金份额总额10,703,926.28份;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混合C基金份额

净值1.0335元,基金份额总额6,389,608.14份。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17,093,534.42份。

注2: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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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25年4月

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

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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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算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6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

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清算律

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2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3,256,611.12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本金和应计利息以及存放在国投期货有限公司的期货备付金和应

计利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6个工作日对结算备付金进行调整,存放

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将于2025年6月23日收回。存放

于国投期货有限公司的期货备付金已于2025年4月29日收回,期货备付金应计利息将于

2025年5月30日前收回。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6,120.19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存出保证金本金和应计利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2个工作日

对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将

于2025年6月23日收回。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金额17,463,656.99元,其中包含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

1,288.75元,前述利息将于2025年6月21日收回。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2,187,556.48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29日收

回。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金额为13,243,778.91元人

民币(最后运作日估值市值),截至2025年4月30日已全部变现,变现资金13,240,790.09

元人民币已划入托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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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清算款为0.24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29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18,233,964.25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30日支

付完毕。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转出款为20,826.00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29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18,546.99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7日支

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4,636.74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7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7.36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13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3,634.48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7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58,314.36元,为预提银行手续费、佣金、审计费、信

息披露费。其中,预提银行手续费为397.29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12日支付;佣

金为1,028.15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7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590.50元,该款项

尚未支付。应付2024年度审计费和预提清算审计费合计为人民币30,435.18元,该款项

尚未支付;应付信息披露费为25,863.24元,该款项尚未支付。

5.4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4月28日基金净资产 17,817,793.27

加:清算期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6日)收入 737.00

1、存款利息收入(注1) 3,900.82

2、投资收益(注2) -28,803.82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3) 25,640.00

减:清算期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6日)费用 6,601.95

1、其他费用(注4) 6,601.95

减:清算期间2025年4月29日确认的净赎回(注5) 4,739,828.87

二、2025年5月26日(清算报告出具日)基金净资产 13,072,099.45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存款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

月26日止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的利息。

注2:投资收益系最后运作日未变现债券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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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取得的投资收益扣除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用、债券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最后运作日未变现债券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

月26日止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4:其他费用系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6日止的银行手续费合计401.95

元,以及2025年4月至5月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合计6,200.00元。

注5:2025年4月29日确认的净赎回为4,739,828.87元。其中产品申购100.00元,

该款项已于2025年4月30日结算,产品赎回4,739,928.87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

6日结算。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5年5月26日,本基金剩余财产

为13,072,099.45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

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除已预提的清算审计费用7435.18元由基金财产

承担外,剩余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

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5年5月27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

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

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

人。

5.5基金资产清算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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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6.1.1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关于《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6.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