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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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2834 号文《关于准予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募集。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1,908,463.29
份基金份额。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
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上述《基
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起进
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电子 50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4632
交易代码 01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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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报告期末(2025 年 5 月 27
日)基金份额总额
20,917,278.30 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
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
数基金。
1、资产配置策略
2、目标 ETF 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5、债券投资策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8、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9、融资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电子 50 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税后活
期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
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
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
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电子 50ETF 发起式
联接 A
华安中证电子 50ETF 发起式
联接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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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632 01463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总额
16,622,763.78 份 4,294,514.52 份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34 号文《关于准予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批准,由基金管理
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向
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
额为 11,908,463.29 份基金份额。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
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起进入清算期。
§4 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5 月 2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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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5 月 27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23,251,741.38
结算备付金 8.10
存出保证金 6,463.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3,258,212.92
负债和净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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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982,043.64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94.33
应付托管费 518.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12.12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2,593.8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8,859.25
负债合计 997,922.0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20,917,278.30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1,343,012.53
净资产合计 22,260,290.8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3,258,212.92
注 1: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
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
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注 2: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施
翊洲、宋甲杰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15772_B0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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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清算情况
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止清算期间,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
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
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23,251,741.38 元,其中存放于托管账户
人民币 23,249,109.57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2,631.81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
息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垫付资金到
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8.10 元,均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
人所有。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6,463.44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6,455.78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
息人民币 7.66 元。上述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清算款划出前以
自有资金垫付,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2 负债清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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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982,043.64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内
完成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2,594.33 元;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518.86 元,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312.12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支
付。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 2,593.89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支付。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8,859.25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人民币
285.84 元,上述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内完成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 2,531.71 元,
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支付;其中预提审计费人民币 6,041.70 元,该款项将
于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后支付,若因本基金终止运作未出具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冲回该项预提费用产生的收益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666.07
2、其他收入(注 2) 0.12
3、投资收益 -
清算收入小计 666.19
二、清算费用
其他费用小计(注 3) 70.00
三、清算净收益 5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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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 2:其他收入系基金赎回费收入。
注 3:其他费用系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 年 5 月 27 日)基金净
资产
22,260,290.8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96.19
基金净申购转入金额
(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确认的投资者申购转
入申请)
-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转
出申请)
60,846.40
二、2025 年 5 月 30 日基金净资产 22,200,040.62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公告》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
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
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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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财务
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
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
华安中证电子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清算报告出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