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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5-06-06 07:39:07

永赢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05-26

送出日期:2025-06-06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科创增强ETF基金代码588520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中泰证券股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司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所/-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钱厚翔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4-09-01

基金经理储可凡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6-07-11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于六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基础上,结合增强型投资策

投资目标

略,力争获取超越指数表现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

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

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

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

投资范围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品(包括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

凭证)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衍生品投资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衍生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指数。

本基金为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力求控制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6.5%;同时通过量化策略进行

主要投资策略投资组合管理,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主要投资

策略有: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衍生品投资策略、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和存托凭证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

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及标的指数所

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期限(Y)

S<50万份0.80%

认购费50万份≤S<100万份0.50%

100万份≤S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1、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2、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

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

购费用;3、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

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申购费: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申购份额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赎回份额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

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

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

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

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投资于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

投资于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

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

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

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

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

权重发生变化,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

数收益率,产生正的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用

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

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

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

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

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

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6.5%以内,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

在0.35%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

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5、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

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

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6、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

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IOPV),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时参考。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中的机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后根据申购

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

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

参考。IOPV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

资人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人自行承担后果。

7、退市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8、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变更标的指数,基金的投资组合随之调整,基金收益风险特征可

能发生变化,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9、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

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

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

资人将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

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

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10、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

临如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停牌成份股可能因其权重占比、市场复牌预期、现金替代标识等因素影

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

(3)若成份股停牌时间较长,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买入或卖出的,则该

部分款项将按照约定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之“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相关约定),由此可能影响投

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

出成份股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

单中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

全部或部分ETF份额的风险。

11、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如投资人提交实物申购申请,由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

部分成份股使用现金替代,且设置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投资人在进行申购

时,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股涨停、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

成份股,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12、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投资人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条件的赎回对价,

可能导致赎回失败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

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

13、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

本基金在申购赎回环节新增了“退补现金替代”方式,该方式不同于现有其

他现金替代方式,可能给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带来价格的不确定性,从而间接影响

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极端情况下,如果使用“退补现金替代”证

券的权重增加,该方式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价格折溢价处

于相对较高水平。基金管理人不对“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的执行效率做

出任何承诺和保证,现金替代退补款的计算以实际成交价格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约定为准。若因技术系统、通讯联络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遵循“时间

优先、实时申报”原则对“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进行处理,投资者的利益可能

受到影响。

14、基金场内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本基金赎回对价主要为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

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

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15、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如果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包括组合证券名单、

数量、现金替代标志、现金替代比率、替代金额等出错,将会使投资人利益受损

或影响申购赎回的正常进行。

16、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

停或终止,由此影响对投资人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2)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实施货银对付制度,对投资人基金份额、

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人带来风险。同样的

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

金或投资人利益受损的风险。

17、增强策略的风险

(1)增强策略失效风险

本基金采用主动管理策略选股,可能存在策略失效,无法战胜标的指数收益

的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在一定的跟踪误差约束范围内,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报,为此,本基金可能在一定幅度内减少或增加部分标的指数成份股

的投资比例,甚至从投资组合中剔除个别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在标的指数成份股

之外进行投资。由于增强策略的表现存在不确定性,本基金进行增强投资的结果

既可能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也可能落后于业绩比较基准。

(2)被抢先交易降低基金投资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因主动增强策略调整、标的指数定期调样等原因发生大幅调仓时,由

于难以在一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可能出现股票调仓方向暴露,被其他投资者抢

先建仓,抬高股价,进而造成基金建仓成本升高,投资收益下降的风险。

18、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

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

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

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

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

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19、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

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

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

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

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

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

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

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

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国债期货是一种金融合约。投资于国债期货需承受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

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较

大损失。

股票期权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的方式,投资者的潜在损失和收益都可能成倍

放大,尤其是卖出开仓期权的投资者面临的损失总额可能超过其支付的全部初始

保证金以及追加的保证金,具有杠杆性风险,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20、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流动性

风险: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款项的

风险;(2)信用风险: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

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3)市场风险: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

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

21、参与融资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融资交易可以扩大交易额度,利用较少资本来获取较大利润,这

必然也放大了风险。本基金将所持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既需要承担原有

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又得承担新投资股票带来的风险,还得支付相应的

利息或费用,如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会加大亏损,本基金投资者需承担由此导

致的风险。

22、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特有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科创板股票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板块存在差异,

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科创板企业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

市环节。一旦所投资的科创板股票进入退市流程,将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成本较

高的风险。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企业相对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

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上

市门槛略低于A股其他板块,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个股投资风险加大。此外,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

高的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估值与发行定价难度较大。同时,科创板竞价交

易较主板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

后涨跌幅限制为20%)、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可能导致

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

(3)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投资门槛较高,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此外,科创板股

票网下发行时,获配账户存在被随机抽中设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可能,由此可能

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导致

基金投资运作产生相应调整变化。

23、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参与存托凭证

投资。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

心),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

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

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

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

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客服

电话:400-805-8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