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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添安增利九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信添安增利九个月持有期债券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6-07 11:04:08

泰信添安增利九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信添安增利九个月持有期债券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5月22日

送出日期:2025年6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信添安增利九个月持有期债券 基金代码 020746

下属基金简称 泰信添安增利九个月持有期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0747

基金管理人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6月0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九个月的最短持有期

基金经理 张安格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8月5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形成对各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并根据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各类资产预期表现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严格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回购策略和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见《泰信添安增利九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份基金份额自九个月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4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6%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3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6,7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证券等相关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

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泰信添安增利九个月持有期债券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8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

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

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

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

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受宏观经济周期

及通胀率等影响较大,因而本基金受商业周期景气循环风险较大。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

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因此,本基金

需要承担由于债券市场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和可交换债券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本基金

可参与股票市场投资,具有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股、个券风险,在市

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2)最短持有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九个月的最短持有期。投

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方可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

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

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

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

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是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

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

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

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5)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投资风险

公司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本身。如果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在存续期间,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或偿债能力风险时,对可转换

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价格冲击较大。

提前赎回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都规定了发行人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后,以某一价格强制赎回

债券。当发行人发布强制赎回公告后,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股,将被以赎回价强制赎回,可能遭受

损失。

(6)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

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杠杆风险、再投资风险、波动性风险、股票投资风险等)、信用风险(债务人

违约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

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

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

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当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

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

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s://www.f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