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5-06-12 11:04:45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 年 6 月 6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 年 6 月 12 日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2 页 共 7 页

§1 重要提示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510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00,137,634.81份,经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7)第00489号验资报

告。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17日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

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尚一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利尚一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607

前端交易代码 0046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1 月 17 日

报告期末(2025 年 5 月 21 日)基金份

额总额

8,872,446.79 份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3 页 共 7 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为目标,在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将利用全球信息平台、外部

研究平台、行业信息平台以及自身的研究平台等信息资

源,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从宏观和微观

两个角度进行研究,开展战略资产配置,之后通过密切

关注市场风险的变化以及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的相对

变化趋势,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比例,在有效控

制基金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将本基金最大回撤率控

制在 5%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基金

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510 号文

批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17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00,137,634.81

份。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0:00

起至 2025 年 5 月 11 日 17: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

终止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2025

年5月14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自2025年5月22日起进入清算期。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的约定

运作。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4 页 共 7 页

§4 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清算结束日

2025 年 5 月 26 日

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5 月 2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8,438,312.04 9,882,987.72

结算备付金 375,214.74 375,196.54

存出保证金 17,330.60 17,329.75

资产总计 8,830,857.38 10,275,514.01

负债和净资产

清算结束日

2025 年 5 月 26 日

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5 月 21 日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 1,419,466.01

应付管理人报酬 - 8,707.71

应付托管费 - 2,487.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8,707.71

负债合计 - 1,439,369.4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8,866,714.99 8,872,446.79

未分配利润 -35,857.61 -36,302.18

净资产合计 8,830,857.38 8,836,144.6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830,857.38 10,275,514.01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5 月 21 日,长信利尚一年定开混合份额净值人民币 0.9959 元,基

金份额总额为 8,872,446.79 份。

4.2 清算损益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5 月 22 日

(清算开始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

(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 收入 444.07

1、利息收入(注 1) 444.0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44.07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5 页 共 7 页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

4、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

二、 费用 23.00

1、管理人报酬 -

2、基金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税金及附加 -

5、其他费用(注 2) 23.00

三、 利润总额 421.0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收益 421.07

注:1、利息收入系以适用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444.07 元。

2、其他费用系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支

付费用产生的汇划费,共计人民币 23.00 元。

3、本次清算期间产生的其他清算费用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承担。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6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

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9,882,987.72元,其中活期存款人民币

9,880,037.88元,应计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2,949.84元;于清算结束日(2025年5月26日)银行存

款为人民币8,438,312.04元,其中活期存款人民币8,434,937.18元,应计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

3,374.86元。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375,196.54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人民币374,709.01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462.36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25.17元。于

清算结束日(2025年5月26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375,214.74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人民币374,709.01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480.56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6 页 共 7 页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25.17元。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7,329.75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6,867.63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5.21元;存

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448.23元,应计存出保证

金利息人民币8.68元。于清算结束日(2025年5月26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7,330.60元,其中

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6,867.63元,应计存出保

证金利息人民币5.56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10,448.23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9.18元。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419,466.01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26日前

支付。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8,707.71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26日前

支付。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487.97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26日前支付。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8,707.71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5月26日前

支付。

5.3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5月21日)基金净资产 8,836,144.6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21.07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于2025年5月22日确认的投资者净赎回转出申请)

5,708.30

二、清算结束日(2025年5月26日)基金净资产 8,830,857.38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

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清算结束日次日至清

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资

产处置及部分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止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8,830,857.38 元。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7 页 共 7 页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清算付款日以自有资金先行

垫付上述未结息金额、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供清算分配使用,待实际资金到账后再返还基

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4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监管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

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