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稳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
法》”)、《申万菱信稳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申万菱信稳鑫90天滚动
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为自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17:00止(纸质表决票以基金管
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电话表决以基金管理人电话录音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网络表决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2025年6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
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
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
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52,501.83份,占权益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基金总
份额3,013,832.38份的5.06%,小于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未
达到法定的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
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大会召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申万菱信稳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申万菱信稳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申万菱信稳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公证书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