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降低基金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平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托管费率
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16%降低为0.10%。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系因降低托管费率而作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3、投资者可以登录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或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附件:平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平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6%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对应内容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