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2025 年 6 月 17 日
清算报告送出日: 2025 年 7 月 1 日1
一、重要提示
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
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2〕 732 号文准予公开募集注册。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
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6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截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25 年 6 月 9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
由基金管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
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发起式2
基金主代码 0157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6月7日
基金管理人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5年6月9
日)基金份额总
额
12,656,730.04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品质生活主题相关的证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资产的长期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综合分析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评估股票、债券等
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
组合中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在股票投资方面,“品质生活”主题涵盖了可以在经济生活、文化生
活、社会生活等各方面,提供优秀品质的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以满足
人们高品质生活需要的上市公司。具体到行业分类,主要包括食品饮
料、家用电器、农林牧渔、轻工制造、纺织服饰、商贸零售、社会服
务、美容护理、汽车、医药生物、传媒和电子等行业。本基金将采用定
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包括品质生活主题下的优质个股
进行重点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1
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除了需
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简称
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发起式A 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发起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
015741 0157423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5年6月9
日)下属分级基
金的份额总额
10,967,411.03份 1,689,319.01份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证监许可〔2022〕 732 号《关于准予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3,335,022.23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
认购户数为 635 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
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发
布的《关于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6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
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
截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
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2025 年 6 月 9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含该日)
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 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6 月 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6 月 9 日
资 产:4
货币资金 4,073,494.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01,541.81
其中:股票投资 6,401,541.81
应收股利 52,961.60
应收申购款 297.99
资产合计 10,528,295.41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31,312.78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54.89
应付托管费 287.91
应付销售服务费 317.69
其他负债 22,094.85
负债合计 157,468.1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2,656,730.04
未分配利润 -2,285,902.75
净资产合计 10,370,827.29
负债和净资产合计 10,528,295.41
注:(1)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6 月 9 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发
起式 A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8220 元,基金份额总额 10,967,411.03 份,资产净值人民币
9,015,467.13 元; 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发起式 C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8023 元,基金份
额总额 1,689,319.01 份,资产净值人民币 1,355,360.16 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
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
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本基金的本次清算期间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止。由于本基金持有
未到账港股通股利,本基金将在股利到账后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
配,二次分配的时间安排根据到账时间确定。
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5
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4,073,494.01 元, 其中本金人民币
259,152.79 元存放于托管账户, 本金人民币 3,812,803.42 元存放于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
券账户,托管账户存款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315.16 元,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
交易结算资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1,222.64 元。
托管账户存款利息已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账户;证券经纪商
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及应计利息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前全部划入托管
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6,401,541.81 元,全部为股票投资。
以上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已于清算期间处置变现。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为人民币 52,961.60 元(采用红利除权日汇率),将在
其到账后二次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分配金额以股利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297.99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收取。
5.3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31,312.78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
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3,454.89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87.91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
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317.69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22,094.85 元,其中: 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94.85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预提律师费用为人民币 7,000.00 元, 将于取得律师
费发票后支付; 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 15,000.00 元, 将于取得审计费发票后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
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6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751.68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注 2) 968,756.89
3、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注 3) -1,000,500.09
4、其他收入(注 4) 39.23
清算收益小计 -30,952.29
二、清算费用
1、 汇划费用(注 5) 350.00
清算费用小计(注 6) 35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 填列) -31,302.29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清算期间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为原计入交易性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资收益的金额。
注 3:投资收益系清算期间的卖出股票差价收入、交易费用及股息红利税。
注 4: 其他收入系清算期间的基金赎回费收入。
注 5: 汇划费用系清算期间托管账户资金划转产生的费用。
注 6:根据《基金合同》,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6 月 9 日基金净资产 10,370,827.2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净损失以“-”填列) -31,302.29
减: 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确认的投
资者申购/赎回申请)
27,211.38
二、清算结束日 2025 年 6 月 17 日基金净资产 10,312,313.62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5 年 6 月 17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
人民币 10,312,313.62 元。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
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于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5 年 6 月 17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中包含尚未到账的应收股利,7
故需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将于上述资产到账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并将清算后的全部剩余
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5.6 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
分配。
六、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办 公 场 所 , 并 登 载 于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网 站
www.dongcaijijin.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
人基金网站 www.dongcaijijin.com 查阅。
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