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安泰鼎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申万菱信安泰鼎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07月01日
送出日期:2025年07月0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申万菱信安泰鼎利一年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8968
定期开放债券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02月27日-
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年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0年02月27日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叶瑜珍
证券从业日期2005年01月10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更新)》第十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
投资目标
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
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
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
投资范围可交换债券交换所形成的股票等。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的前1
个月和后1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开放期内,
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
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
金;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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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
主要投资策略率曲线分析,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基础上,实施积极
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期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
风险收益特征
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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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
100万元≤M
300万元≤M
M≥500万元1000.00元/笔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前收
费) M
100万元≤M
300万元≤M
M≥500万元300.00元/笔养老金客户
N
赎回费7天≤N
N≥30天0.00%
申购费:
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
其他费用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
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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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3%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信用债投资风险,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信用债主体的信
用质量变化会使本基金面临信用风险。
(2)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另外,在开放期内,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将面临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的风险以及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值产
生的负面影响。
(3)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投资过程中因采取保证金交易,风险较现货市场更高,极端情
况下期货市场波动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市况急剧走向某个
极端或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但不能如愿处理资产,或因无法缴足保证金的资金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等;因交割成本提高、临近交割期最便宜可交割券流动性不足或卖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如数交
付而带来交割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约、资产
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进行提前偿付而导致的提前偿
付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等。
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交易无法实现或不能以当前合理的价格实现的风险以及基金开放
期由于申购赎回要求而可能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
4、信用风险,包括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和因基金
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债券信用级别时债券价格下跌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5、管理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的专业、研究或投资水平对基金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风险以及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的风险。
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由于不同销
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的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
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
的匹配检验。
7、本基金运作风险主要包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基金自动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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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特定机构投资者的风险、税负增加的风险。
8、启用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
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
也具有不确定性,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
责任;主袋账户份额也可能根据运作情况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以及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可能无
法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9、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5、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