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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5-07-19 07:04:22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6月17日发布了《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

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6

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2025年7月1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

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

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月24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7,803,257.50份,占权益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总份额19,529,817.16份的39.96%。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

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

总份额的三分之一,满足法定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

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7,803,257.5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

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和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7月18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本基金持

续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认真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保障基金平稳运作。

四、备查文件

1、《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公 证 书

(2025)沪东证经字第4683号

申请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58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莫泰山。

委托代理人:陈茵,女,1998年11月25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于2025年6月26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的博道和瑞多

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

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5年6月17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

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5年6月18日、6月19日分别发布

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

为:《关于持续运作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申请人向

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

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博道和瑞

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电子版)等文件,申请人具

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孙立

和于2025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2楼申请

人的办公场所对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白杭改的监督下,由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陈茵、叶宗君进

行计票。截至2025年7月17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7,803,257.50份,

占2025年1月24日权益登记日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

份额19,529,817.16份的39.9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持续运作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7,803,257.5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

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

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与《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的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持续运作博道和瑞多元稳健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

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