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80号文注册,《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2日生效。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25年7月22日起对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类别(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4994),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相应内容也将在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一并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001)、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002)和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4994),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一)新增加的D类基金份额与现有的A类、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即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新增的D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但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宏利恒利D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20%
100万元≤M<250万元 0.15%
250万元≤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其他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申购宏利恒利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250万元 0.60%
25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宏利恒利D类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D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若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对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若适用固定费用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费用
申购费用=固定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对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新增加的D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率随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详见下表: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1日-6日 1.50% 100%
7日(含)及以上 0% -
D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新增加的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anulife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
(2)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anulifefund.com.cn/etrading/
2)宏利基金微信公众账号:manulifefund_BJ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anulif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本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刊登的销售机构情况一览表进行查询。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四)新增加的D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和代销机构办理申购、赎回业务。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如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则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不受10万元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D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D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五)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六)在符合相关份额最低要求前提下,可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其他基金份额之间进行转换。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本公司已公告的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规则。
(七)D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及其基金份额净值的公告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其首笔申购当日对应的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首笔D类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前,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首笔D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确认日起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二、基金合同修改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规定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本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自募集之日起,基金份额类别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是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从对应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份额是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
第六部分
基金的份额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4、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份额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6、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份额、D类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4、本基金A类份额、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对应类别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6、本基金A类份额、D类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份额、C类份额和D类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A类份额、C类份额和D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贵鑫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3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577777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DINGWENCONG(丁闻聪)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3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577777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D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A/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A/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A/C/D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A/C/D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注:“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