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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24 07:05:3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博时裕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博时裕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裕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裕安一年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24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3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博时裕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的约定: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确认日之

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

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

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确认日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三

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确认日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三

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六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5日。若在该开放期结束日

次日(即2025年7月28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

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5日,因此若本《基金

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

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

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4、本公告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