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7月29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本次因增加E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属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5年7月29日起生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自2025年7月29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后,将分设A类(基金代码:003382)、C类(基金代码:003383)、D类(基金代码:007955)、E类(基金代码:025055)基金份额,四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E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首次交易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E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其他三类基金份额相同,即管理费年费率为0.40%,托管费年费率为0.10%。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时间T 赎回费率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T<7天 1.50% 100%
T≥7天 0.00% -
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自2025年7月29日起在本基金的开放日通过如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1、直销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法定代表人:李业弟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张琢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销机构
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010-63158805
联系人:宋子琪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www.hcfunds.com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部分前言 删除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释义 60、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D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在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 60、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4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D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4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且在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
62、E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且在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称为D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或E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且在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称为D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D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可在T+1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和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和D类基金份额将单独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A类、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码,本基金A类、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单独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D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A类、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A类、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联系电话:010-88566528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李业弟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联系电话:010-68960030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任一类基金份额的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8、本基金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8、本基金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或D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G×0.40%÷当年天数
H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G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或D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G×0.40%÷当年天数
H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G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G×0.1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G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6、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李业弟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任一类基金份额的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或D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G×0.40%÷当年天数
H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G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或D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G×0.40%÷当年天数
H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G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G×0.1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G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涉及前述内容的部分进行相应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38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投资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