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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利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5-07-30 07:01:07

安信鑫利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2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6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8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1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5

五、清算与交割18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8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19

重要提示

1、安信鑫利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25年2月2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329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基金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若延长,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以拒绝全部或部分特定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发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或在本公司官网进行公示。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查询本公司官网的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5年7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上的《安信鑫利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鑫利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50个工作日不满200人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30天。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每份基金份额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和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具体请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16、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安信鑫利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安信鑫利30天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A类:023653;C类:023654

(三)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30天。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每份基金份额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以拒绝全部或部分特定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发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直销机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九)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或提前结束募集,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若3个月的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人民币1.00元

(三)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在认购时收取,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用)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02%

100万元≤M<500万元 0.01%

500万元≤M 500元/笔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养老目标基金及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职业年金计划、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客户类型。养老金客户需在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及转换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

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等,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2)本基金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用)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20%

100万元≤M<500万元 0.10%

500万元≤M 500元/笔

募集期内投资者多次认购的,认购费用须按每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20%,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300,000/(1+0.20%)=299,401.20元

认购费用=300,000-299,401.20=598.80元

认购份额=(299,401.20+30)/1.00=299,431.20份

即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元,则其可得到A类基金份额299,431.20份。

例:若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用为50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50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0-500.00=9,999,500.00元

认购份额=(9,999,500.00+550.00)/1.00=10,000,050.00份

即: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50元,则其可得到10,000,050.00份A类基金份额。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5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5)/1.00=100,01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5元,则其可得到C类基金份额100,015.00份。

(五)认购的限额

(1)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4)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警官证、文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0110005253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032429200777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310004000662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18721710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银行账号:8110301413200268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99991010006933132

(7)中国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0129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69510704

(9)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7010100102480647

(10)平安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656629360091

(11)浦发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9170153890000017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根据反洗钱法规要求,本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投资者以现金缴存的方式购买基金。

(二)通过本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参阅《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安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安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预留印鉴卡;

(9)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注: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4、认购资金的划拨

电汇或支票(其中支票方式只限深圳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0110005253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032429200777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310004000662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18721710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银行账号:8110301413200268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99991010006933132

(7)中国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0129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69510704

(9)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7010100102480647

(10)平安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656629360091

(11)浦发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9170153890000017

5、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0755-82509920),并电话确认(0755-82509820)。

五、清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2、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如果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9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7-29楼

邮政编码:518026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王良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4006195555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姗

(三)直销机构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9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站:www.essence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联支付支持的银行卡。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四)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银行销售渠道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2、第三方销售公司渠道

(1)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3栋E-403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3928

网站:www.simuwang.com

(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3)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4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站:http://www.jnlc.com

(4)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00

网站:https://www.webank.com/

(5)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戴媛

客户服务电话:400-000-5767

网站:https://www.xintongfund.com/

(6)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站:https://www.licaimofang.cn/

(7)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网站:https://www.boserawealth.com/index

(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站:www.jianfortune.com

(9)华源证券(鑫理财)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邓晖

客户服务电话:95305-8

网站:http://www.huayuanstock.com

(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1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C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网站:https://www.taixincf.com

(12)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站:https://www.puyifund.com/

(1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站:https://www.hgccpb.com/

(1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路10号院西区4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网站:www.duxiaoman.com

(15)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上海国华金融中心A座36楼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网站:www.huaruisales.com

(1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0-555

网站:https://www.txfund.com/

(1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站:www.66liantai.com

(18)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1层1109-1110室

法定代表人:唐楚才

客户服务电话:022-23297867

网站:http://www.phoenix-capital.com.cn/

(1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站:www.wacaijijin.com

(20)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21)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5828

网站:www.licai.com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6号物资控股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2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2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2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站:www.jdt.com.cn

(2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北塔33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2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网站:www.jfzinv.com

(2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12楼

法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3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3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大厦E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站:licaike.hexun.com

(3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站:www.fund123.cn

(3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3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3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经雷

客户服务电话:4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3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3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728

网站:www.hcfunds.com

(3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周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网站:https://www.tonghuafund.com

(39)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4至43层101内3层09A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站:www.5irich.com

(4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站:www.leadfund.com.cn

(4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网站:www.pytz.cn

(4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站:www.ifastps.com.cn

(4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站:www.new-rand.cn

3、券商销售渠道

(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站:www.essence.com.cn

(五)登记机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邓雯

联系人:昌华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30日